1.企業成立剛滿一年,是否可以申報高企?
答:可以的,但是希望不大。這是因為,企業剛成立滿一年的話,那么在高企評分上,企業成長性為0分。本項滿分為20分,也就是說,只能在其他80分里面拿到71分以上。難道是相當大的。
2.企業近三年虧損,是否需要申請高企?
答:可以考慮不申請。高新計算企業最大的好處就是企業所得稅從25%減少到15%。可是,如果企業虧損的話,企業所得稅為0,因此是否為高企不影響企業稅務。沒有必要申請。
但是,如果企業只是為了高企頭銜的,還是可以申請的。只是與問題1類似,企業成長性非常低。
3.首次失敗再次申請可以用Ⅱ類知產嗎?
答:可以的。但是,如果第一次申請成功了,高企到期后再次申請高企的話,只有Ⅰ類知識產權可以重復使用,Ⅱ類知識產權不能重復使用。
Ⅰ類知識產權:授權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Ⅱ類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軟件著作權(不含商標)
4.計算科研人員的時候,月末比月初多,新增人員是否可以計算進去?
答:首先應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對“科技人員”的定義判斷新進人員是否符合統計要求,如果符合,則可以計入當月平均人數,反之則不可計入。
5.兼職臨時聘用人員需累計工作多久?
答:183天,這里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另外提醒一下,臨時聘用人員不包含勞務派遣人員。
6.多成果轉化為同產品如何計算轉化次數?
答:同一個成果轉化為產品計1次,與是否為同一個產品無關。因此多個成果轉化為一個產品,計算為多次。
7.母公司為高企,子公司是否可以享受高企稅務優惠?
答:如果子公司是獨立核算,即擁有獨立的營業執照的話,子公司是不可以享受母公司的高企稅務優惠的。
8.母公司為子公司提供的研發費用,是否可以計入母公司申報高企的研發費用?
答:可以的。如果該費用為母公司與子公司共同提供,那么在計算研發投入的時候,需要分別計算。即母公司出多少算多少,子公司出多少不能計入母公司的研發成本。
9.什么是居民企業?事業單位是否可以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因此,事業單位可以申請高新技術企業。
10.2015年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名稱發生了變化,是否可以直接以新名稱參加重新認定?
若企業名稱發現變化,在高企認定系統內資格證書還在有效期內,企業必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進行重新認定申請。特別提醒參加重新認定的企業,如果企業名稱發生了變化,一定要及時提出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
11.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該如何選擇技術領域?
無論從事何種行業的企業,申報時應按照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中的三級目錄來進行選擇,企業申報時可根據自己情況查找。
12.一項成果轉化為個產品、或多個成果轉化成一個產品,算做多少次轉化?
同一成果轉化不同產品或服務只能計算一次;多個成果轉化成一個產品的,幾個成果就計算轉化幾次。
13.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如何提供?
科技成果來源可以從專利、科研項目立項和驗收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等方面提供材料。
14.“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中的研究開發機構是否專指是高校?企業是否可以成為產學研合作的對象?
研究開發機構不專指高校,也包含科研院所和企業等。
15.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的中介機構須滿足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中介機構須同時滿足:①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②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③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16.企業如何判斷中介機構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規定的條件?
企業有權利要求中介機構出具符合條件的證明,或者咨詢當地財、稅部門。